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24〕1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贵阳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规定,本着坚持公平、公正、科学选拔的原则。制定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复试组织管理
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要求,成立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生物与医药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小组及复试小组,保障复试录取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复试分数线要求
以“国家线”为准,且收到学院发送的复试通知的考生。
三、资格审查
(一)考生须于2024年4月10日14:30-17:30-2024年4月11日8:30-12:00内现场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现场审核地点为贵阳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会议室(实验楼A栋A301b),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需参加资格审查,逾期作放弃复试资格处理;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具体需要提交的复审资料如下:
1.初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页A4纸上)。
2.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
3.学籍学历证明。应届生提供学生证或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或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在境外、国外取得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贵阳学院2024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原件(附件2)。
5.定向就业的考生提供定向就业合同(一式三份)原件(附件3)。
6.享受少数民族分数政策的考生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少数民族统招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本人及父母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定向就业合同(一式三份)。
(2)少数民族在职考生提供本人及父母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工作单位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定向就业合同(一式三份)。
7.享受政策加分考生需提供《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涉及的相应材料。
(二)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得参加复试;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
四、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
(1)专业课笔试
时间:2024年4月11日下午14:30-16:30;
地点:第3教学楼3310教室。
(2)面试
时间:2024年4月12日8:30-17:30
地点:
面试组1:食科学院会议室(实验楼A栋A301b)
面试组2:食科学院多功能会议室(实验楼A栋A306a)
面试组3:实验中心会议室(实验楼A栋A304)
面试组4:生环学院会议室(实验楼A栋三楼)
面试具体分组详见当天面试随机分组名单。
(二)复试方式
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式为现场复试。
(三)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包括专业课笔试、面试和同等学历加试。
1.专业课笔试。专业课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在面试前进行。食品科学与工程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考生复试专业课科目为《食品微生物学和食品工艺学综合》,生物与医药食品工程考生复试专业课科目为《食品微生物学和食品工艺学综合》,生物与医药制药工程考生复试专业课科目为《药学综合》(药物化学和天然药物化学)。
2.面试。包括(1)思想品德考核;(2)专业素养及专项技能考核;(3)综合素质考核(含学习能力、思维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人文素养等);(4)英语听说能力及口语考核。面试由考生抽题作答,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全过程录音录像。面试全程由各复试小组负责考核。
3.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每科100分,每科成绩低于60分,视为成绩不合格,该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四)复试流程:
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成绩由复试小组成员独立给出分数,流程如下:
1)自我介绍;
2)思想品德考核;
3)采取抽题作答的方式考查专业知识;
4)考查综合素质能力;
5)英语综合能力测试。
(五)复试考生在复试前须按《贵阳学院研究生复试费微信缴费流程》(附件4)缴纳复试费,收费标准:100元/人。交费后因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参加复试的,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回。
(六)复试比例
生源数量远多于招生计划的专业,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生源数量少于招生计划的专业,应安排全部合格生源参加复试。
(七)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1、复试成绩总分3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100分,面试200分。其复试成绩低于180分(不含180分)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2、同等学历加试情况。同等学历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低于60分(不含60分)不予录取。
(八)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
思想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总成绩÷3)×50%(采取四舍五入保留小数后面2位)。
五、录取工作
(一)拟录取
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进行录取,如两名或两名以上考生总成绩相等,则按复试成绩高者,名次列前。若有考生放弃录取资格,则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不予录取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资格审查未通过者;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4.同等学力加试不合格者;
5.体检不合格者。
(三)体检
凡是进入我校2024年研究生招生考试拟录取名单的考生须向拟录取学院提交近3个月内二甲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体检合格者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标准执行。考生到校后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复检,不参加复检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四)公示
我校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信息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违规处理
考生应诚信复试,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提前认真阅读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学校和招生学院发布的相关信息。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复试相关内容,不得在相关科目考试结束前泄露试题信息。对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的,或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申诉渠道
为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设立举报信箱及举报电话,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如发生违纪、违规和信访等情况由校纪委监察部门处理。任何情况下均不采纳任何违规私自进行录音、录像、录屏的内容作为投诉材料。
举报信箱:贵阳学院纪委信箱:gyxyjw@163.com;
举报电话:贵阳学院纪委:0851—85400773;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见龙洞路103号,中国共产党贵阳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九、其他
本办法由贵阳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贵阳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为准。相关附件下载见贵阳学院研究生管理处网站,网址:http://yjsy.gyu.cn/info/1081/2761.htm
贵阳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4月9日
撰稿:黄人帅 二审:陈光静 三审:谢 玲